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尉氏县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96名事业差补编制人员,详见《尉氏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尉氏县乡镇卫生院取得医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在岗不在编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尉氏县在编人员,已经备案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服务期内特岗全科医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填写《尉氏县2022年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医护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以上。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经尉氏县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面试由尉氏县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考核
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医德医风。主要内容包括: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一般、较差。考核结果为较差的,不予进入下个环节。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公布。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四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卫健委通知,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招聘方案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招聘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 0371—22719126
尉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