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按照笔试原始成绩折合后加10分计算。
4、笔试成绩适时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公布。
5、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6、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8、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将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进行公示。
(三)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专业体检机构按照标准执行。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对象。如出现政审不合格,按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1、政审合格者为拟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履行报到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年限1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未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在上岗前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洛阳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派遣到洛阳市公安局工作;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市财政核拨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报到,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七、其他
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按照招聘工作进程确定,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1、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招聘各个阶段的成绩核算和名次排序等,男、女考生分别进行。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洛阳人才网(http://www.lyhero.com)予以公示。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下列有关电话咨询。
报名咨询:0379-63119517
附件1 | 报名序号: | |||||
2016年政府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招聘报名表 | ||||||
姓名 | 性别 | 一寸免冠 近期彩照 | ||||
籍贯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入党(团)时间 | 特长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专业 | |||||
户口 所在地 | 身份证 号码 | |||||
在洛住址 | ||||||
联系电话1 (本人电话) |
联系电话2 | |||||
个人简历 | ||||||
注:1、本表正反两页,一式两份。2、除报名序号和资格审查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并确保字迹工整、清晰。 3、个人简历从上高中时期填写至今。4、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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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社 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本人承诺 | 本人承诺本资格初审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照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并承诺如若进入政审,将于政审期内向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本人在洛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托管的档案号,以供审查,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无法按时提供,本人自愿放弃此次招聘录用资格。 | ||||
考生签名: | |||||
年 月 日 | |||||
资格审查 意见 | |||||
审核人(签名): | |||||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正反两页,一式两份。2、除报名序号和资格审查意见由工作人员填写外,其它项目均由报考者填写。填写时请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并确保字迹工整、清晰。 3、个人简历从上高中时期填写至今。4、政治面貌填写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群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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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 同志,性别 ,民族 ,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参加2016年政府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项目招聘考试。我单位同意其报考,并保证其如被聘用,将配合有关单位办理其档案、工资、党团关系等的移交手续。
该同志在我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
我单位的性质为:(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