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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书记员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2017-01-21 15:15:07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2016年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录书记员辅助岗位人员公告

  六、笔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4的比例确定参加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员。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两项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均达到70%以上者为合格。

  (三)面试。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进行。

  (六)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为政审对象。如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计算机录入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培训、试用、聘用

  对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辅助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书记员辅助岗位人员是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派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从事协助审判工作,不具有审判工作人员(公务员)身份。被聘用者需按劳动合同在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少二年以上,派遣期限内,不得辞职。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用工单位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单位。

  八、工资待遇

  书记员辅助岗位人员培训和试用期期间发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每月1800元,根据工作表现、派遣年限、业务能力等情况,实行工资增长机制。保险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或上网查询:

  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2—2299312

  安阳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0372—3163368

  安阳市金鑫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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