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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周口郸城县公开招聘第二批乡镇专职消防救援员105人公告

2022-03-10 14:22:55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结合我县对基层专职消防人员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郸城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员。

  为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周政办〔2021〕37号)及郸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郸城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郸政办〔202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对基层专职消防人员的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郸城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工作地点

  1.招聘数量:105名;

  2.工作地点:郸城县汲冢镇、宁平镇、白马镇、张完乡、宜路镇、秋渠乡、虎岗乡、汲水乡、丁村乡、东风乡、双楼乡、钱店镇、巴集乡、李楼乡、胡集乡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自愿从事消防工作;

  2.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学历: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2022年毕业人员应于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体素质好,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影响期内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地点现场填写《郸城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具有B或A类驾驶证的,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体育、文艺、车辆维修、计算机操作等专业特长的,携带相关特长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3月21日结束(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东大厅(郸城县交通路与府西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

  (四)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材料予以审查,如发现信息不符合招录要求等情况,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体能测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人数按四舍五入取整数),遇有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人员的基本体能素质,共设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100米跑五个项目(标准见附件1),满分100分,各项成绩分别按20%计入体能考核总分。

  七、体检

  1.根据“面试+体能”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2的比例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遇有比例内总成绩并列的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员;如仍相同,则按年龄轻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招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对拟招聘人员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结合基层消防工作需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人数缺额的可以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郸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单位岗位分配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

  十、有关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含集训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办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主要通过郸城县政府网对外公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网址为:http://www.dancheng.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郸城县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救援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4-3177208(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4-3229119(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附件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郸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郸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dancheng.gov.cn/sitesources/dcx/page_pc/zwgk/zdxxgk/gggs/article6a48dcc5c6614af19cf668965183e1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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