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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门峡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选聘工作人员10人公告

2018-11-15 10:53:00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峡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峡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聘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选聘岗位与人数
三门峡市扶贫开发信息中心(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详见附件2)。
四、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1、三门峡市级及以下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三门峡市级及以下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三门峡市级及以下差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全供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参加选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两年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者视为称职(合格);
4、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服务年限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与办法
选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
本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发布公告
从2018年11月13日起,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nsmx.hrss.gov.cn)发布公开选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由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证件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当场反馈本人。
报考人员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nsmx.hrss.gov.cn)下载报名表,对照选聘条件,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方可报名(有主管部门的须经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1、报名时间:11月26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人社局窗口(地址: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
3、报考者需提供:①报名表2份;②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⑤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⑥报考02岗位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须达到3:1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扶贫办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选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责任心及沟通能力等。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选聘缺额的,则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扶贫办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党风廉政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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