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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律知识试题(7)

2017-01-22 16:31:48   来源:大德教育   

导读:2017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律知识试题(7)

  七、论述题(每小题 12 分)

  1.试论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历史与现实意义。

  2.试论行政法的特点。

  3. 试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4.试论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5.如何理解行政审判中的参照规章。

  6. 试论确定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7.论述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及法律后果。

  8.论试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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